已获得我院2020年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在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重大土木〔2019〕20号“关于印发《土木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规定(修订)》的通知”的规定进行招生拟录取工作。
(1)学术博士拟录取方案
(a)对于“人才指标”、“奖励指标”和“业绩指标”,导师只能在报考自己的考核合格考生中进行择优拟录取。
(b)“考生排序指标”的拟录取:根据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如果“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排序的优先顺序依次采用“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外语考核成绩”。
获得“考生排序指标”的考生,由考生报考的导师优先进行拟录取。当考生所报考导师已无招生指标时,考生与还未达到当年博士生招生指标上限的博士生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2)工程博士拟录取方案
考核合格的工程博士考生,均根据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如果“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排序的优先顺序依次采用“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外语考核成绩”。
由考生报考的导师优先进行择优拟录取。每位导师每年多招收一名工程博士。拟录取考生报考的导师已无招生指标或导师自愿放弃招生时,考生可与当年尚未招收到工程博士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2020年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方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