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68号)相关规定执行。此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492。
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5月4日
2020年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