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在成绩公示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申诉渠道: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纪检工作电话023-65678490。
2020年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监督申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