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106242。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0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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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 |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汽车工程 | 平江职业技术学校 | -- | -- |
汽车工程 | 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 | -- | -- |
汽车工程 | 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 | -- | -- |
汽车工程类--汽车维修 | 南方理工技工学校 | -- | -- |
汽车运用工程(汽车维修) | 宁波技师学院 | -- | -- |
2020年重庆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博士考核监督与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