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成绩于2020年6月23日前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4、学院申诉电话:023-65102471。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四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沈阳市电力学校 | 四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制冷空调)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 | -- |
2020年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术型博士信息公示与考核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