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
四、考核录取工作
1、录取方案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考核成绩完全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的高者排前。
考核成绩不满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核成绩算法
考核成绩(百分制)=英语成绩(百分制)×10%+专业基础成绩(百分制)×40%+专业知识成绩(百分制)×40%+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成绩(百分制)×10%
五、信息公示与考核监督
1、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4、学院申诉电话:023-65102471。
六、本细则由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0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0年6月18日
2020年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小组成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