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内从考核合格考生中进行差额拟录取。
2、依据学校下达给机械工程学院的博士生招生指标测算方法和重庆大学一流博士培养要求,制定机械工程学院导师指标分配办法,将导师分为三类:有明确指标的导师、竞争指标的导师和无指标的导师。考生可以咨询所报考的导师了解所报考的导师的招生指标情况。
3、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导师优先,有指标的条件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数排名靠前但报考的第一志愿导师受名额限制,或未被导师选择,无法录取的考生在有剩余招生名额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调剂导师,具体见分批录取细则。
4、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分批录取原则。
考生按考核总成绩高低依次被有明确指标或有竞争指标的导师选择(该导师为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导师),是否录取该生由导师自主确定,同一批次导师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只有一个录取名额,有2个录取指标的导师在第一批次有两次录取机会。有明确指标的导师在同一批次中优先选择。
具体分批录取细则如下:
①第一批次录取:按考生考核总成绩高低次序被导师选择。有明确指标或有竞争指标的导师按各自指标限额录取学生,学院总指标用完即停止选择。
②学院在有剩余指标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批次录取:按考核总考生成绩高低次序,考核合格的学生可以申请调剂导师。
5、相关说明
①总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他(她)所报考的导师未录取他(她),该生只能降到下一批次再次被选择;
②有明确指标的导师如果没有合格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他可以在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中选择。
6、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依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7、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考核成绩公布5日内进行书面申诉。申诉电话:023-65106174。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0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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