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评价录取: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 A、 、C、D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的考生由我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2.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由考生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组成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3.已被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2020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甘肃省高职教育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