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截至2020年6月27日。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校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广东省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广东省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三)录取通知书与高考录取考生同步发放。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五)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招生处
2020年6月22日
2020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中职生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