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新生可将户口保留原籍也可迁移至学校。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得再行户口迁入。学生在校期间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新生户口迁入我校后,除退学、转学外,毕业前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武汉市籍新生(含本校升研)须持《常住人口登记表》;非武汉市籍新生必须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全国统一印制的防伪《户口迁移证》。注: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有关信息须与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致,原住址与生源地的省份必须一致(籍贯与出生地要填写清楚,并要详细到省市或县),并加盖迁出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法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入地址统一填写: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3.入学报到时,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将本人《户口迁移证》(联系方式电话、身高用铅笔写在迁移证正面右上角,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户口迁移证右上方空白处、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附后)、《常住人口登记表》(联系方式电话、身高用铅笔写在户口底页正面右上角,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户口迁移证右上方空白处,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正本、电子档登记照(电子版格式为JPG,像素规格为20K以下,文件名为新生姓名及身份证号),交至各学院辅导员再由各学院交至保卫部。
202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