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二级招生单位选聘的学科专家和工作人员应具备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考试及录取相关工作。
(二)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二级招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的各项规定,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不得造谣、传谣或私自传播未经公开的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对工作落实不力,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招生管理规定要求的、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生考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考试质量关。对于考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四)各二级招生单位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二级招生单位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对二级招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五)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其他政策和要求,保持政策延续性,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学校惯行规定执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年6月4日
202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及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