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
本次招生含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名额。生源及复试工作由我校各学院负责,录取后由浙江中医药大学与嘉兴学院或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安排在嘉兴学院或浙江树人大学,毕业时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毕业证及学位证。具体联合培养名额,见(附件3);选择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需了解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告知书内容,签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附件4),于复试结束前交给复试学院。
2.诚信复试
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
4. 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招生信息在研招信息平台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开或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我校不会在复试任何阶段收取任何费用,请保持警惕,防止网络及电信诈骗。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院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或预收学费请不要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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