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术型:每位导师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负责人、省一流学科A类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4名;省一流学科A类方向负责人、省一流学科B类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3名,省特级以上专家原则上不超过3名;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以外的导师原则上不超过1名。专业型:每位导师录取专业型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人,省级及以上名中医不超过2人。因人才培养需要,个别专业可适当放宽。
2.排名在招生指标外、成绩符合要求,如报考的导师有指标内考生上线,可按1:2一同参加复试,录取复试总成绩排名在前的考生。导师复试比例不得超过1:2,指标内考生比例不限。
3.基础医学院按专业录取名额1:2安排复试。
4.为充分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及博士研究生对重点学科的发展支持作用,相近条件下录取以应届生或非定向考生为主,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录取定向考生的比例不超过25%,定向生一般应出具培养证明,专业型研究生录取定向考生不受比例限制。
各学院在复试工作结束后按下达计划数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答案来源于: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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