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的方式分大类进行。各大类综合测试分组和测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综合测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科学素养、专业潜质、创新潜质等,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任一专项特长的考生,其综合测试成绩可另计入素质特长分10分,同一类专项特长不能累计,不同类别专项特长累计高不超过20分,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不超过100分(素质特长分累计后若超过100分,以100分计)。综合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各大类招生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招生大类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020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综合测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