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内考生,按浙江省新高考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只要政审、单科成绩、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二)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三)无专业加试要求。
答案来源于:2020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普通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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