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学院(研究机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应配备负责技术支持和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的专门人员。
3.学校组建督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远程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