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按报考方向分导师对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同类考生(报考同一方向考试科目完全相同)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面试、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英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在复试小组通过集体评议认定考生具有培养条件与学术前途的条件下,择优录取。“普通招考”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由组长签字并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