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录取要求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方案录取要求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05:53:00 解决时间:2020-06-09 18:24

满意答案

(四)录取要求

1、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将定向就业协议书寄送录取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协议者不予录取。

2、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6-09 18:24

类似问题答案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录取要求
(四)录取要求1、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将定向就业协议书寄送录取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协议者不予录取。2、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诚信考试要求
四、诚信考试要求初试、复试开始前,考生须签订、上传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考试,并在网络远程考试开始前,宣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学校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考生要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浙江师范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晓:(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三)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基本分数线。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合格。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5.提供虚假信息。(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录取原则
(二)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按报考方向分导师对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同类考生(报考同一方向考试科目完全相同)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面试、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英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在复试小组通过集体评议认定考生具有培养条件与学术前途的条件下,择优录取。“普通招考”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由(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录取
五、录取(一)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初试各科总分/3×50%+复试成绩×50%(二)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按报考方向分导师对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同类考生(报考同一方向考试科目完全相同)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面试、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英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在复试小组通过集体评议认定考生具有培养条件与学术前途的条(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如上级部门政策调整,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如上级部门政策调整,则按相关政策执行。2020年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日程安排表内容时间网址(或软件)备注钉钉注册、实名认证、核对个人信息6月12日前钉钉软件考生必须用报考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手机号码变更,请务必联系报考学院修改上传资料6月12日前钉钉软件签订(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原则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安全可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考试招生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三)坚持科学选拔。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充分发挥材料审核、笔试、面试等各考核环节的优势,全面衡(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其他
八、其他(一)我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