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一)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各科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二)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
2.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3.考试作弊。
4.提供虚假信息。
答案来源于: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面向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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