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博士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党委负责人、分管副院长、院纪委书记和博士点负责人等组成,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生考试招生工作。学院成立督查小组,全面督查学院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加强对考核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普通招考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