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按专业(领域)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3.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具体调剂原则及办法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遴选调剂考生细则》。
2020年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与调剂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