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小组成员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担任。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负责申诉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申诉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8773 申诉邮箱:81915188@***
监督电话:0571-63743997 监督邮箱:@***
其他
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0年文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农村发展、法律硕士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文法学院负责解释。
2.以上细则如与国家2020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文法学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
2020年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纪律和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