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学院根据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结合面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体检安排在拟录取之后。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非全日制考生可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二级甲等医院入学前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考生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品德考核和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录取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及时将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录取)、评分记录等材料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
各学院应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地按照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程序和要求开展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详细认真地落实复试面试等相关环节的记录工作。如若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相关学院应负责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向考生作出必要解释。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 分)不予录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复试纪律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其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020年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