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通过二级学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批考生分开排名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研究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2020年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校级层面。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录取政策,全面指导、统筹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