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中,如有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确认为面试不合格。面试工作人员应将面试不合格结论填写在《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面试表》上并签名,考生需签名确认。
(2)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和政治考察划线的条件之一。心理测试成绩可于2020年7月中旬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 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5公斤)
女子: 100米跑;800米跑;推铅球(4公斤)
三项体能测试的合格成绩为180分。单项测试成绩低于30分以下者,以零分计。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浙江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手册》。
(4)参加综合测试所需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招考综合测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