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符合政策加分的,先将可加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总分上,然后按照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折合成综合成绩。
2.报考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且上政治考察分数线的考生,6项体能成绩总分550分(含)以上者优先录取。
3.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测试体能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4.录取顺序:在政治考察合格考生中,先录取全省统招专业,后录取分市计划专业。全省统招专业分性别按照计划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了分市专业类计划志愿且达到分市专业类政治考察分数线,可参加分市专业类计划的录取。
5.分市计划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方式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
6.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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