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0年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浙海大发录取工作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