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3日至30日之间,我院管理人员对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由审核小组成员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与评估,包括:
(1) 11月25日前: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 11月30日前:审核小组成员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与评估,审查内容至少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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