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复试过程中须配备复试工作证,不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复试前的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