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等工作。
(2)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3) 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规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