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调剂方案
1) 调剂原则: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 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申请调剂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的考生,要求初试业务课1 考过数学一或数学二。
(5)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6) 调剂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2) 拟调剂人数:
招收专业代码及 专业名称 | 二级方向 | 考生 类型 | 学习形式 | 拟调剂人数 |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5 绿色化学与技术 | 学术型 | 全日制 | 5 |
06 海洋化学与化工 | 学术型 | 全日制 | 26 | |
070300 化学 | 02 无机纳米化学与技术 | 学术型 | 全日制 | 3 |
090403 农药学 |
| 学术型 | 全日制 | 4 |
085600 材料与化工 |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41(其中与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50 人,与嘉兴学院 联合培养20 人) |
3) 调剂复试差额比例:
按照调剂专业缺额总人数的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小数位进1,有同分考生情况时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
4)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 参加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7) 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相关调剂政策执行。
2. 调剂工作程序
1) 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 ,教育网网址:yz.ch i.c )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 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 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第一批调剂信息接收时间为5 月20 日(具体时间以后续学院网站调剂公告发布为准)。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第一轮调剂如仍有专业未招满,视情况开通第二轮调剂。
4) 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发待录取信息。
5)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破格复试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