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材料学院高度重视调剂工作,及时发布调剂信息,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强化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拟参加调剂复试人数:90人左右;
(3)调剂申请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考生本科专业背景应与需要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不接受跨门类调剂,对已提交的跨门类的申请一律视为无效;
④考生应具备较强的实验技能、学术钻研和创新精神,报考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具备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⑤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⑥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的调剂接收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调剂工作程序
(1)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同时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n,教育网网址:yz.***)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2)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调剂考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基于缺额人数,按照1.5:1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将复试成绩公布在学院网站,并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在学院发出待录取通知5小时后无故在调剂系统不确定的,学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调剂工作联系人:寿老师,咨询电话:0571-88871530。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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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招生名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