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团组织关系:浙江省内学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转往中共浙江工商大学XX学院委员会(填被录取的学院);浙江省外学生党员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去处:XX学院。团员关系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转接,接收单位为:浙江省浙江工商大学XX学院团委,需备注具体专业,入学后团员证交所在学院团委。
2.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释义》第三十八条:“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口自愿迁往学校后,在学期间,除退学、转学外户口一律不得迁出(除浙江省外)”。请同学们慎重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户口迁移证签发日期应在新生报到前,并确保户口迁移证上交学校时在有效期内。户口迁移证的字迹清晰可辨认并必须盖有当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出生地及籍贯不能为空并且必须注明到二级市、县(如:上海市静安区,浙江省宁波市);不能有手工涂改的痕迹。户口迁移地址为: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将户口迁移证(右上角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父母手机号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同一张A4纸上)附在迁移证后面,由班级收齐后交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在迁出户口前核实自己户口的真实合法性,严禁假冒他人身份信息或者使用假户口,一旦查实,将取消学籍并从严处理(户口迁移只适用于全日制研究生)。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携带如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