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考试院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面试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5比例确定入围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浙江大学“三位一体”招生面试紫金港校区考点校内接送路线示意图.pdf
浙江大学“三位一体”招生面试玉泉校区考点路线示意图.pdf
答案来源于:2020年浙江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试及确定入围资格比例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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