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1月9日前 | 制定本院转专业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后在本院网站公布 | 各学院(部) |
2月10—12日 | 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交所在学院(部)审核。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拟转入的专业(类)志愿 | 学生所在学院(部) |
2月13—16日 | 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根据本学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 艺术学院 |
2月17日前 | 确定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通过后,在学院(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 艺术学院 |
2月20日 | 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纸质材料(要求学院(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要求学院(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学籍科汇总 | 艺术学院 |
2月21日 | 按转专业条件对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并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 教务处 |
艺术学院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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