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控制学院拟录取
a) 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时所报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扣减后)排序,依次预录取进入控制学院,直至专业名额录满。
b) 步骤a)中未被录取且复试合格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排序和考生的调剂意向,依次预录取进入控制学院其他专业,直至专业名额录满。
c) 预录取进入控制学院的考生,依据考生在《复试专业志愿表》中所填报的研究所/单位志愿、综合成绩排序,依次拟录取进入研究所/单位,直至研究所/单位名额录满。
d) 如考生的所有志愿研究所/单位均已录满,且考生愿意服从分配,则可以被录取到尚有名额的研究所/单位;如考生不服从分配,则视同该考生放弃被拟录取控制学院。空出来的名额将由排序靠后的考生递补,并重复上述步骤。
2) 工程师学院/ZJUI学院录取
所有未被控制学院拟录取且复试合格的考生,不分入学考试时所报专业,统一按综合成绩(扣减后)排序,并根据考生《复试专业志愿表》中所填写的志愿顺序,录取到工程师学院/ZJUI学院录取,直至名额录满。
说明:上述所有步骤中,综合成绩如有并列,则依次按初试总分(扣减后)、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进行排序。
本通知由控制学院2020年硕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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