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1.申请时间
直接攻博生具体申请时间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及人文学院相关通知。
2.考生须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2)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不超过3页A4大小的PDF格式文档);
(3)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本人撰写的“专家推荐信”。
3.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
2020年9月20日~9月30日,通过邮件和短信通知复试考生。
各专业复试具体时间在人文学院网站公布。
4.复试综合考核时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文学院的综合考核原则上采用钉钉(DingTalk)平台以网上远程形式组织,复试考核时间安排在2020年9月23日~10月10日左右。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1.申请时间
春季线下申请时间和程序:2018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间安排在2020年9月25日至10月12日,申请程序参见《人文学院关于2021年春季硕博连读(硕转博)有关事项的通知》。
秋季线下申请时间和程序:2019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12日至3月26日,申请程序参见《人文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硕博连读(硕转博)有关事项的通知》
硕博连读博士生网上报名申请时间见《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简章》的相关通知,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2.考生需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浙江大学在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在线生成的)、2位由专家本人撰写的推荐书(由除了本人的硕士导师、拟报考的博士导师以外的正高职称专家出具)、硕士期间成绩单、外语证书原件、博士研究生期间研究计划1份(1万字以上)。
3.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
截止申请后1周内,通过邮件和短信通知初审通过考生。
4.复试综合考核时间
春季复试综合考核时间为2020年10月下旬,具体通知见人文学院网站公布。
秋季复试综合考核时间为2021年4月上旬,具体通知见人文学院网站公布。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1.申请时间
申请者在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考生在线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一考核”制信息登记表》;
(2)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不超过3页A4大小的PDF格式文档);
(3)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在高等院校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成绩提供单位盖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生);
(5)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参与课题的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7)高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往届生)或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提供的在读证明(应届生);
(8)两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本人撰写的推荐书(由除了本人的硕士导师、拟报考的博士导师以外的正高职称专家出具);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10)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1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12)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13)以在职人员身份申请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同时须有 “考生被浙江大学录取后,同意该同志辞职”的说明;
(14)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
截止申请后2周内,通过邮件和短信通知初审通过考生。
4.复试综合考核时间
复试综合考核时间为2020年12月下旬至2021年1月上旬,具体通知见人文学院网站公布。
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具体程序和要求参见《浙江大学人文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本招生简章各项要求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