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材料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1-8须按顺序汇总到1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申请材料1-8)”命名。申请材料9单独1个pdf文件,用“报考专业+考生姓名(硕士论文)”命名。上述申请材料做成1个不大于10M的压缩包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2.申请材料10专家推荐信无需电子版,请专家密封后在封口处签字。两封推荐信均须于2020年11月30日前寄出,以邮寄单寄出时间为准。接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文科组团教育学院大楼202室,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邮编:310058。
推荐信亦可于截止时间前直接交至研究生教育科办公室。
3.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
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名单计划于2021年1月在教育学院主页公布(http://www.ced.***.cn/)。
复试考核时间与安排:
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官方相关通知为准,详见教育学院主页相关通知。
2020年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与申请攻读学位专业相关的两位正高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专家出具并签字方为有效),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