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械学院各研究所(系)及委托招生单位的招生指标,各研究所(系)及委托招生单位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复试包括如下内容:个人情况介绍(PPT)、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有效初试总分(65%)和复试总分(35%)两项合成: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5%+复试成绩×35%。若综合成绩并列时,则按 初试总分、业务课1、业务课2 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位,仍不能区分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
考生的录取按如下步骤依次录取:
步骤一:上A线考生者,复试合格后,录取按各研究所(系)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考生填报志愿依次排序录取,直至各研究所(系)计划招生指标录满。
步骤二: 对于复试合格未被研究所(系)录取的上A线考生与复试合格上 线但未上A线考生,依据综合成绩排位,根据考生填报的委托招生项目名称(按编号)志愿依次录取,直至招生指标录满。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拟录取名单在机械学院主页公示并报研究生院。
注:报考工程师学院机械工程领域(非全日制)单考的考生,复试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机械工程学院主页相关通知。
2020年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