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拟录取的全日制统考生不得再自行申请调剂其他高校。
2.拟录取名单由我学院统一在工程师学院网站和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网站发布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以上未尽事宜,均按《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相关专业学院的复试办法执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4-27830656、88229155
邮箱:mse168@***.cn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20年5月4日
附件1.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年全日制(项目制)统考研究生复试名单.xlsx
2020年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