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阶段
1、考生可结合工作和学习背景,联系我校招生学院(系),咨询相关情况及导师信息。
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浙江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的通知》完成网上报名,网报内容包括完成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和完成报名费缴纳,并在报名网上上传以下材料PDF文档的ZIP格式压缩包(以“专业类别+姓名”命名),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无本人签名和单位签章无效)
2)《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信息汇总表》(点击下载)(EXEL电子版上传);
3)考生本人身份证;
4)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报名登记表中填报的成果);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录取资格。
(二)“申请-考核”阶段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招生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2020年5月10日前,研究生招生处完成形式审查。
2、2020年5月20日前,学院(系)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核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核和体检。
3、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根据学院(系)的相关工作安排,按照学院(系)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博士生综合能力考核。
复试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一)阶段第2条中的具体材料清单及(1)-(5)原件;
(2)两封专家推荐信(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3);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4)学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4、2020年5月30日前,学院(系)组织“复试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程实践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020年浙江大学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报考方式和考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