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7月12日(周日)13:00
集合地点:北校区文科一号楼103教室
温馨提醒:通过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艺术或体育特长条件的考生,须持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附件1: 2020年浙大城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docx
附件2:浙大城市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http://swyt.***.cn/apply/zs_news.jsp?neId=156
答案来源于:2020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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