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高中学考折算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按报考类别以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名单。如出现同分情况,首先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如仍相同,则参考高中学考成绩等第,不限科目类参考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单限物理类参考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中外合作类参考顺序为:英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
经学校专家组认定为符合报名条件中规定特长条件的考生,直接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材料评审的人数比例。
获得“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