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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初试、复试安排

2020年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初试、复试安排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9 18:32:00 解决时间:2020-06-1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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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试、复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20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实施方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以远程网络方式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参考

《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和各招生学院实施方案,考生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通过后,须通过

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核内容及形式

1.初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校今年不集中举行外国语和业务课的线下笔试。

初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形式进行,网络远程平台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符合双机位要求。各招生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招生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初试考核方式和办法,对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初试科目进行评分。同时,根据初试科目成绩自主划线,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比例一般不高于计划录取人数的200%)。复试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自然辩证法。详见各招生学院实施方案。

2.复试

(1) 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方式,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20分钟。

复试网络远程平台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符合双机位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实施方案。

(2) 复试主要内容

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

学术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要求,包括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

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以上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 分,各项复试内容具体权重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因受疫情影响,对于原招生专业目录中发布的笔试等复试内容,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各招生学院可以作适当调整。

(四)录取总成绩计算及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绩×60%+复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各招生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情况要及时公布。各招生学院应对本单位的所有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负责。

所有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为全学习方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五)体检

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缴费

1. 复试费每人100 元,由考生在复试前1天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2.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地球科学学院:程老师,027-69111052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朱老师,027-69111006农学院:杜老师,0716-8066911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6-1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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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四、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3.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5.初试、复试有违纪违规等行为;6.资格审查和体检不合格者;7.其他认定为不能录取的。(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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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公开及监督联系方式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须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再次进行公示。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对各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监督电话:0716-8060(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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