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5.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电话:0571-86735252,复试与录取工作申诉电话:0571-86735252。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政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