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培养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本工作办法,制订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2.确定复试进程安排。有一志愿考生上线的专业原则上应在5月15日起有序组织启动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并在5月20日前完成该项工作;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由培养单位根据生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安排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段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后的两周内进行。各培养单位一般应在6月10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复试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布。
3.加强复试培训与管理。各培养单位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教师、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掌握工作规范、招生政策,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MPAcc学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