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的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质疑,我院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5.我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与申诉电话:0571-87557159。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