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施细则由数据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如果上级部门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部门的新要求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
2020年6月24日
附件【附件: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复试日程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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