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和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系由浙江省教育厅直接下达我校,生源及复试工作由我校相关学院负责,录取后由浙江财经大学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课程学习在浙江财经大学完成,第二学年起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在嘉兴学院完成,毕业时颁发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其它说明请详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和嘉兴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告知书》。
考生须在复试之前签订《浙江财经大学和嘉兴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见附件2),明确本人已了解联合培养计划的有关情况及要求,志愿参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关于《和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