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由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工商管理学院
2020年5月12日
附件【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和嘉兴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告知书.docx】
附件【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和嘉兴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docx】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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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秦皇岛汇通培训学校 | 三 | -- |
工商管理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工商管理 | 上蔡县英华职业培训学校 | 5 | -- |
工商管理 | 濮阳市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3年 | -- |
工商管理 | 沈阳立得职业培训学校 | 2.5年-- | -- |
工商管理 | 罗湖区人才培训中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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